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香山股份”)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将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2月24日签发的《关于核准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 396号) ,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3,201,000股新股。公司以询价方式最终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 21,405,63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03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77.08元,扣除保荐承销机构保荐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 (不含税) 人民币10,944,852.7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9,055,124.31元。2022年4月18日募集资金净额已划拨至公司账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已于2022年4月18日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兴验字 [2022] 21009290069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无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20,035.1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0,414.17万元 (其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544.02万元,已扣除的手续费0.20万元)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39,414.17万元 (其中:经批准转出以现金管理方式进行理财的募集资金本金余额9,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管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于2022年4月,公司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金公司”) 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及运营平台开发项目”和“目的地充电站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均胜群英”) ,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均胜群英及中金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前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 开户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主体
开户 开户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主体
香山 中国建设银行 非预算单位专
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 33150199503600003228 用存款账户 285,907,441.61
宁波鄞州分行
均胜 招商银行股份 非预算单位专
群英 有限公司宁波 574902777210555 用存款账户 15,039,184.58
高新支行
香山 中国建设银行 非预算单位专
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 44050178035200003074 用存款账户 1,574,438.78
中山市分行
均胜 兴业银行股份 非预算单位专
群英 有限公司宁波 387010100100244108 用存款账户 1,620,612.81
海曙支行
香山 交通银行股份 非预算单位专
股份 有限公司中山 484601200013000683661 用存款账户 0.00 注
华桂支行
合计 304,141,677.78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544.02万元,已扣除的手续费0.20万元。
注:根据公司于2022年5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募集资金用途中“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已按计划实施完毕,为方便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对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 36,000.00元全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2年5月12日完成注销手续,公司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增加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收益,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等)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相关的决议及公告已于2022年5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理财产品全部现种类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理财银行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
招行银行宁波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 189 浮动收益产品 5,400.00
分行营业部 天结构性存款
招行银行宁波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 189 浮动收益产品 3,600.00
分行营业部 天结构性存款
期末未到期余额合计 9,000.00
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检查,上述购买的理财产品,投资种类合规,安全性高,没有违反相关规定;投资产品也没有进行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也没有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应当履行的手续全部履行。严格遵守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各项承诺。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三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8,905.5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035.1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035.1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是否已变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投 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项目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总额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