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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70 深市 香山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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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股份:香山股份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7

香山股份:香山股份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2870        股票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15 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14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公司实现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86,257,367.91 元 ,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15,773,208.11 元 。 公 司 按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的 10%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1,577,320.81 元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
润 288,766,138.06 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35,828,081.28 元。根据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并结合股东意愿,公司决定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32,075,63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送 1.5 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合计 19,811,345.40 元。

  出于公司发展长远考虑,公司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为更好的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及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且本次利润分配总额未超过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范围,该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 2022 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若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意见

  2023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15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该方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分配方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关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同意本次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 14 次会议决议》;

  2、《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15 次会议决议》;

  3、《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15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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