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870 股票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2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7 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7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等)。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6 号)的核准,公司通过询价方式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405,636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8.03 元,本次公司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99,977.08 元,扣除本次非公开发行累计发生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0,944,852.77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9,055,124.3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2]21009290069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所得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9,055,124.31元,于2022年4月18日到账,计划投资以下募投项目。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开始使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及运营平台开发项目 797,340,000.00 351,925,124.31
2 目的地充电站建设项目 61,700,000.00 57,13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 180,000,000.00 180,000,000.00
合计 1,039,040,000.00 589,055,124.31
2、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 步投入募集资金,现阶段属于项目建设初期,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 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等),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等机构发行的投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等)。
2、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亿元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 允许所取得的收益进行再投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公司实施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所投资产品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 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公 告。
3、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投资决策与实施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组织实施相关事宜。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得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他衍生品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资金回报,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香山股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7 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7 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香山股份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7 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 7 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7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