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6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以下或简称“截止日”)
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88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67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0.44 元,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65,574,8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法定信息披露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合计78,869,3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86,705,500.0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全部到位,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广会验字[2017]G14000490635 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剩余募集资金余额 0.00 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存储余额 0.00 元。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广东香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山市香山电子测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山电子”)、中山佳维电子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佳维电子”)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各银行签订的《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存放
情况如下:
银行账户 截止日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备注
开户主体 余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香山电子 396000100100429644 245,116,500.00 已注销
公司中山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中山分行华桂 香山电子 484601200018850203716 205,589,000.00 已注销
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中山孙文 佳维电子 2011028019200172091 36,000,000.00 已注销
支行
说 明 : 本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 兴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山 分 行
396000100100425544)收到募集资金 492,705,100.00 元,扣除到账时尚未支付的
发行费用 5,999,600.00 元后,将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86,705,500.00 元分别转至香
山电子、佳维电子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使用,随后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销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根据 2018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9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9
次会议及 2018 年 12 月 17 日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
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因产业政策调整和市场环境变化,以及项目实施地经营
环境未达预期的原因,公司终止实施“中高端商用电子衡器新建项目”。 2018 年
12 月 1 日,公司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9)。
根据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18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15
次会议及 2020 年 5 月 22 日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实施募
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因市场环境变化及项目实施地经营环境未达预期的原因,终止实施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家用衡器及健康智能测量产品新建项目”及“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并将此前已终止的募投项目及本次终止的募投项目全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终止实施募投
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如下: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 97,893,726.64 元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 2017 年 5 月 1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预先投入的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额
自筹资金金额
1 家用衡器及健康智能测量产品项目 24,511.65 5,749.21
2 中高端商用衡器项目 20,558.90 3,980.16
3 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3,600.00 60.00
合计 48,670.55 9,789.37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广会专字[2017]G14000490645 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各自发表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9次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该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理财产品35,000.00万元,累计赎回
35,000.00万元。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6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该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理财产品9,580.00万元,累计赎回
9,580.00万元。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11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2,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该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理财产品4,150.00万元,累计赎回4,150.00万元。
(4)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18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 15 次会议及 2020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家用衡器及健康智能测量产品新建项目”及“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募集资金 30,389.10 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62.44%。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原《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五、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27日批准报出。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