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870 股票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4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或“华兴事务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或“致同事务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安排不一致,经综合评估,公司拟终止与致同事务所的年度审计合作事项,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致同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致同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历史沿革: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
务所,创立于 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
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首席合伙人:林宝明
(6)人员信息: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拥有合伙人 42 名、注册会计师 330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30 人。
(7)业务信息:华兴事务所 2019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8,438.65 万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4,198.2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6,233.72 万元。2020 年度为
47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等)、建筑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5,568 万元,香山股份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事务所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的
职业保险,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华兴事务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
措施 1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
施 11 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项目合伙人:周济平,200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起开始在华兴事务所执业,2021 年起拟为香山股份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伟,201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起开始在华兴事务所执业,2019 年首次为香山股份提
供审计服务,2021 年拟第二次为香山股份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3 家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岑嘉文,200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起开始在华兴事务所执业,2021 年起为香山股份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及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 家。
2、诚信记录
拟项目合伙人周济平、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伟以及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岑嘉文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华兴事务所及拟项目合伙人周济平、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伟、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岑嘉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2020 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具体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确定并以相关协议为准。公
司 2019 年度审计费用共计 80 万元,2020 年度审计费用变化将超过 20%,主要
是公司本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增加,审计工作量加大所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2019 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共计 1 年,审计意见为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双方工作安排不一致原因,经综合评估,公司决定终止与致同事务所的年度审计合作事项,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致同事
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致同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事宜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明确知悉本事项并表示理解。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自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在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职,为公司提供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公司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重要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公司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专业、尽责的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和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均表示,将按照相关规定,充分做好沟通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华兴会计师事务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满足公司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的质量。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我们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 23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变更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23 次会议决议》;
2、《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20 次会议决议》;
4、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的说明;
5、《致同会计师事务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陈述意见》;
6、拟聘任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及其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