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24-033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公司 2024 年度的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一、2024 年中期分红安排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公司在 2024 年度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中期分红的时间
2024 年下半年。
3、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在 2024 年度进行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0%。
4、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在同时符合上述前提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根据届时情况制定 2024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并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后进行 2024 年度的中期分红,授权期限自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此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事宜,可以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授权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更好地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简化分红程序,提升投资者回报,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维护投资者长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