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20-037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管佩伟先生及夏洪川先生,高级管理人员许金卓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周大生”或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管佩伟先生及夏洪川先生,高级管理人员许金卓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上述三位股东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减持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公司股份,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40,000 股,占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328%(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现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拟减持股份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 无限售条件
(股) (%) 的股数(股) 的股数(股)
管佩伟 董事 300,000 0.0410 225,000 75,000
夏洪川 董事 210,000 0.0287 157,500 52,500
许金卓 财务总监 450,000 0.0616 337,500 112,500
合计 960,000 0.1313 720,000 240,000
注:有限售条件的股数包括股权激励限售股及高管锁定股。
二、股份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管佩伟、夏洪川、许金卓
2、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3、减持股份来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4、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5、减持数量及比例:
姓名 拟减持数量不超过(股) 占公司总股份比例(%)
管佩伟 75,000 0.0103
夏洪川 52,500 0.0072
许金卓 112,500 0.0154
合计 240,000 0.0328
注:(1)表中数据保留两位小数,由此产生的尾差均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2)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为保护中小股东和投资者利益,公司特制定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如果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出现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况时,将启动稳定股价
的预案,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满足以下情形时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增持公司股份:
1、增持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3、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自公司领取税后薪酬及津贴总和的 20%。
4、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自公司领取税后薪酬及津贴总和的 50%。
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成立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计划并公告。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公告的 10 个交易日后,按照增持计划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对于未来新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敦促并确保该等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关于稳定股价预案方面的相应承诺要求。
截至目前,减持人员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管佩伟先生、夏洪川先生、许金卓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1、管佩伟先生、夏洪川先生及许金卓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