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19-041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6月27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87,303,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5.8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6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487,303,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730,954,5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1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7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9年7月1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A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应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7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4、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35 北极光投资有限公司
2 08*****264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7月2日至登记日:2019年7月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9年7月10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转增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股)比例(%) (股) 股份数量(股)(%)
一、限售条件流 322,365,802 66.15 161,182,901 483,548,703 66.15
通股/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 164,937,198 33.85 82,468,599 247,405,797 33.85
流通股
总股本 487,303,000 100.00 243,651,500 730,954,500100.00
注:具体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730,954,500股摊薄计算,2018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1.1028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水贝二路二街3号水贝壹号A座23层
咨询联系人:周晓达、刘燕香
咨询电话:0755-61866669-8818
传真电话:0755-61866830
电子邮箱:szchowtaiseng@126.com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