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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艺科技: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0

传艺科技: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66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艺科技”或“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情况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副总经理许小丽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许小丽女士由于工作调整的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小丽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66%,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许小丽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经营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许小丽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许小丽女士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二、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伟民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徐壮先生(简历附后)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徐壮先生已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任职董事会秘书所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以及相关管理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证券代码:002866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 33 号

    邮政编码:225600

    联系电话:0514-84606288

    传  真:0514-85086128

    电子邮箱:tsssb01@transimage.cn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8 日

证券代码:002866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附件:董事会秘书简历

    徐壮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 年 1 月出生,本科学
历。2011 年 6 月至 2015 年 06 月曾任 91892 部队装备部参谋;2015 年 7 月至
2017 年 6 月曾任中国银河证券苏州营业部客户经理;2017 年 7 月至 2017 年 12
月曾任联讯证券股份有些公司苏州营业部营销总监;2018 年 1 月至 2021 年 1 月
曾任长江证券苏州营业部客户经理;2021 年2 月至今担任传艺科技投资部经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壮先生已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任职董事会秘书所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以及相关管理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徐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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