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江苏传艺钠电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
为准)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 万元。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风险提示:本次投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
一、对外投资概述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7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苏智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纬电子”)同扬州海盈汇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州海盈汇鑫企业)、自然人康书文先生、杨磊先生、张维民先生、吉跃华先生、杨崇义先生、共同合作设立孙公司“江苏传艺钠电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艺钠电新材料”,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孙公司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智纬电子出资 18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0%;扬州海盈
汇鑫企业公司出资 3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自然人康书文先生出资 450 万
元,占注册资本的 15%,自然人杨磊先生出资 3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
自然人张维民先生出资 6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自然人吉跃华先生出资 60 万
元,占注册资本的 2%,自然人杨崇义先生出资 3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扬州海盈汇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公司名称:扬州海盈汇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84MA27N72M4X
3、执行事务合伙人:康书文
4、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成立日期:2022 年 09 月 02 日
6、主要经营场所:高邮城南经济新区兴区路 138 号-3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
类信息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
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康书文先生
身份证号码:4130231973********
住所:河南省洛阳市*********
康书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三)杨磊先生
身份证号码:3210841985********
住所:江苏省高邮市*********
杨磊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四)张维民先生
身份证号码:3621331977********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
张维民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五)吉跃华先生
身份证号码:3209111980********
住所:天津市红桥区*********
吉跃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六)杨崇义先生
身份证号码:3205031946********
住所:苏州市工业园区*********
杨崇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传艺钠电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2、注册地址:高邮城南经济新区绿杨路 1 号
3、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 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康书文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
子专用材料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新型膜
材料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出资方式及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万元人民币) (%)
江苏智纬电子科技有限 1800 货币 60
公司
扬州海盈企业管理合伙 300 货币 10
企业(有限合伙)
康书文 450 货币 15
杨磊 300 货币 10
张维民 60 货币 2
吉跃华 60 货币 2
杨崇义 30 货币 1
合计 3,000 / 100
上述拟设立孙公司的信息情况,尚需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最终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四、《投资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一) 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1、智纬电子、扬州海盈汇鑫企业双方均为独立企业法人,康书文、杨磊、张维民、吉跃华、杨崇义五方均为具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着共同投资、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公司。
2、公司名称:江苏传艺钠电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名称为准)。
3、注册地址:高邮城南经济新区绿杨路 1 号(最终以工商登记机构核准的地
址为准)
(二) 注册资本及出资情况
盈汇鑫企业、康书文、杨磊、张维民、吉跃华、杨崇义七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智纬电子认缴出资 1800 万元,占出资总额百分之六十,持有新公司 60%股权。扬州海盈汇鑫企业认缴出资 300 万元,出资总额百分之十,持有新公司 10%股权。康书文认缴出资 450 万元,出资总额百分之十五,持有新公司 15%股权。杨磊认缴出资 300 万元,出资总额百分之十,持有新公司 10%股权。张维民认缴出资 60万元,出资总额百分之二,持有新公司 2%股权。吉跃华认缴出资 60 万元,出资总额百分之二,持有新公司 2%股权。杨崇义认缴出资 30 万元,出资总额百分之一,持有新公司 1%股权。
(三) 协议的修改及违约责任
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须经七方在书面协议上签字后方能生效,否则不具法律效力。
2、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拒绝履行或怠于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亦不得实质性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任何一方违约,无论是否给他方造成损失,均自愿按照新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十承担违约金。
(四) 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依新公司章程、《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新公司章程、《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各方友好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由协议各方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不因新公司成立而终止,新公司成立后,除非本协议的约定与新公司章程、《公司法》有冲突,以新公司章程或《公司法》为准。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对协议各方仍具有约束力。
3、本协议一式柒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
五、投资项目情况
1、项目建设内容
孙公司拟规划建设一期 5 万吨/年、二期 10 万吨六氟磷酸钠生产线。项目土
地规划 120 亩,一期计划于 2022 年 11 月份开工建设,2023 年 3 月份投产,投
产后半年内,实际产能应达到规划产能的 50%;投产后第一年后,实际产能应达到规划产能的 90%以上。
六、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江苏传艺钠电新材料有限公司是公司基于战略整体布局及未来发展需要、立足于长远利益所作出的审慎决策,旨在推进公司新领域、新业务、新技术、新市场的开发,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促进实现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目标。
七、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1、 项目进展风险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因项目组织管理不当、设备与材料不能及时到位、施工力量紧张等因素有可能影响项目进度;如发生不可抗拒的事件或宏观经济形势发生较大变化,则可能影响项目进度及项目效益。
2、政策和市场变化风险
本项目是公司基于当前市场形势和行业前景,综合考虑公司钠离子电池业务协同效应和战略定位做出的判断,后续如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供求关系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存在项目的实际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风险。
3、市场应用及客户拓展风险
新公司相关产品与公司当前主营业务分属不同行业,公司下游客户的拓展和订单获取亦会因市场竞争、下游行业发展状况等因素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因此存在一定的市场应用及客户拓展风险。
本次投资拟设立的新公司,公司将会根据各方约定的条件积极稳步推动上述协议项目的顺利完成,合资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资金管理、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对此,公司将遵循积极、谨慎的原则建立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强化投后管理工作,持续关注合资公司运营及管理情况。后续工作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