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6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1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艺科技”或“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刘文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刘文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文华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其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及董事会对刘文华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文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3%,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刘文华先生辞职后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股份转让的规定。
为保证公司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何琴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0 日
证券代码:002866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1
附件:财务总监简历
何琴女士, 1991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2016 年 8 月至 2022 年 3 月在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董事长助
理。2022 年 4 月至 2022 年 8 月,任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主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应履行而未履行的任何承诺。何琴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何琴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