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8万平方米中高端印制电路板项目”中的SMT工序实施地点由江苏省高邮市经济开发区凌波路33号改建至江苏省高邮市经济开发区凌波路49号的闲置厂房,并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薄膜线路板生产线技改并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重庆营志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营志”)、实施地点由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凌波路 49号变为重庆市合川区工业园区核心区高阳路30号。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投资金额、投资用途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02 号)核准,传艺科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90.67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3.4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114.97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616.8987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 43,498.0793 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实施了验证,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 320ZA0006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传艺科技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 薄膜线路板生产线技改并扩产项目 12,000.00 9,418.08
2 FPC 生产项目 35,800.00 29,800.00
3 科技研发中心项目 4,780.00 4,280.00
2018 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FPC 生产项目”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并将剩余资金用于投入“3D 玻璃面板生产项目”和“轻薄型键盘生产项目”,上述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 薄膜线路板生产线技改并扩产项目 12,000.00 9,418.08
2 FPC 生产项目 35,800.00 7,737.67
3 科技研发中心项目 4,780.00 4,280.00
4 3D 玻璃面板生产项目 15,000.00 12,000.00
5 轻薄型键盘生产项目 12,000.00 10,062.33
2020 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和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3D 玻璃面板生产项目”用途进行变更并将剩余资金用于投入“轻薄型键盘生产项目”的扩产。上述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 薄膜线路板生产线技改并扩产项目 12,000.00 9,418.08
2 FPC 生产项目 35,800.00 7,737.67
3 科技研发中心项目 4,780.00 4,280.00
4 3D 玻璃面板生产项目 15,000.00 7337.79
5 轻薄型键盘生产项目 17,000.00 14,724.54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06 号文《关于核准江苏传艺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454.1237 万股新股。公司实际已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685.5036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59,999.9986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209.7218 万元(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 1,142.0803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
金金额为人民币 58,790.2768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到账。上述资
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10Z0021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年产 18 万平方米中高端印制电路板 50,435.68 42,044.28
建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6,746.00 16,746.00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情况说明
1、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情况
(1)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8 万平方米中高端印制电路板建设项
目”中的 SMT 工序实施地点由江苏省高邮市经济开发区凌波路 33 号改建至江
苏省高邮市经济开发区凌波路 49 号的闲置厂房。
(2)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情况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薄膜线路板生产线技改并扩产项目”的实施 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重庆营志,实施地点由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凌
波路 49 号变更为重庆市合川区工业园区核心区高阳路 30 号。
2、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原因
(1)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原因
为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8 万平方米中高端印制电路板项目”的各
生产线及工序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高邮生产基地各厂区之间的资源配置水平,公司拟将位于江苏省高邮市经济开发区凌波路 49 号的部分闲置厂房作为“年产18 万平方米中高端印制电路板项目”中 SMT 工序的改建地点。通过上述实施地点的调整,公司可以进一步提升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的生产效率,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释放和公司柔性线路板业务板块的未来发展。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地点的原因
重庆营志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进一步整合内部资源,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公司拟将集团内薄膜开关线路板的产能集中至重庆营志,从而更有助于公司充分利用子公司重庆营志所在地重庆市合川区的区位优势、产业集聚优势,提升规模效应和经营效率。基于上述战略规划,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薄膜线路板生产线技改并扩产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重庆营志并将实施地点同步调整为重庆市合川区工业园区核心区高阳路 30 号。
3、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为将项目中的部分工序改建至临近 的其他空闲厂房,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金额、 投资用途,上述空闲厂房位于公司高邮生产基地二厂厂区内,权属为公司所有, 可以稳定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 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新增实
施地点符合公司对高邮生产基地各厂区间的生产布局安排及柔性线路板业务 板块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2)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实施方式、投资金额、投资用途,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有助于公司充分利用合川区的区位优势、产业集聚优势,有助于公司提升规模效应和经营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三、公司决策所履行的程序
2021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8万平方米中高端印制电路板项目”中的SMT工序实施地点由江苏省高邮市经济开发区凌波路33号改建至江苏省高邮市经济开发区凌波路49号的闲置厂房,并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薄膜线路板生产线技改并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