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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艺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传艺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传艺科技”)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和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相关规定,本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本方案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出具的决议及意见于2021年4月30日刊载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402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4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90.67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3.4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114.978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616.8987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43,498.0793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 年 4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字(2017)第 320ZA0006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06 号文《关于核准江苏传艺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7,454.12万股新股。公司实际已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685.5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59,999.9986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209.72 万元(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 1,142.08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790.28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10Z0021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经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7 年 4 月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高邮开发区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并于 2017 年 5 月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2018 年 4 月 2 日和 2018 年 4 月 1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
 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FPC 生产项目”截至 2018 年 4
 月 2 日募集资金账户中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22,354.12 万元变更用于建
 设“3D 玻璃面板生产项目”和“轻薄型键盘生产项目”。募投项目变更后, 公司将变更后的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和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
 构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 集资金进行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0 年 8 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江苏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0 年 9 月与上述银行
 及保荐机构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
 额为 5,645.02 万元,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31,412.74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 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二、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和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滚动使用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投资的品种为短期(不超过一年)的包括银行理财产品等在内的流动性较高、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应有明确保本约定。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不得涉及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
号—风险投资》中关于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账户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之内有效。

    (四)授权事项

    在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仅限投资风险可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而不用于证券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投资短期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2、公司董事长将根据授权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并及时分析、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短期理财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核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阅本次会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效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 10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 10 亿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吴证券认为:

    (1)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东吴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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