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866 深市 传艺科技


首页 公告 传艺科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传艺科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25

传艺科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通知: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第六次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以公告形式发布。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12 月 24 日(星期四)下午 1: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12 月 24 日;

  其中通过深圳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2 月 24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9:15 至 2020 年 12 月 24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2 月 17 日(星期四)

  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 33 号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伟民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60,223,3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55.972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60,222,8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55.971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49,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8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49,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87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2%。
  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德恒(苏州)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选举邹伟民、许小丽、刘赛平、刘文华、
  李静、刘林 6 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邹伟民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 160,222,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票 24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8%。

  此议案获得通过,邹伟民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刘赛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 160,222,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票 24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8%。

  此议案获得通过,刘赛平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刘文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 160,222,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票 24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8%。

  此议案获得通过,刘文华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许小丽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 160,222,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票 24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8%。

  此议案获得通过,许小丽女士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李静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 160,222,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票 24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8%。

  此议案获得通过,李静女士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刘林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 160,222,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票 24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8%。

  此议案获得通过,刘林女士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上述各项子议案经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同意邹伟民先生、许小丽女士、刘赛平先生、刘文华先生、李静女士、刘林女士 6 人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梁国正先生、余新平先生、姜磊先生 3 人
  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梁国正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 160,222,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票 24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8%。

  此议案获得通过,梁国正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

  2.02《选举余新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 160,222,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票 24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8%。

  此议案获得通过,余新平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

  2.03《选举姜磊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 160,222,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票 24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98%。

  此议案获得通过,姜磊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

  上述各项子议案经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同意梁国正先生、余新平先生、姜磊先生 3 人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刘园先生、郭冬梅女士 2 人为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刘园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 160,222,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票 24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8%。

  此议案获得通过,刘园先生当选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郭冬梅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 160,222,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票 24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8%。

  此议案获得通过,郭冬梅女士当选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各项子议案经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同意刘园先生、郭冬梅女士 2 人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张玉兵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4、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0,22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98%;反对 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上述议案根据投票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及部分募投项目扩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0,22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98%;反对 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02%;弃权 0 股(其中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