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在江
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提名的董事
会候选人全部当选。公司第三届第一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以电子
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候选人发出。会议由邹伟民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邹伟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邹伟民、许小丽、梁国正(独立董事),其中邹伟民为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委员:姜磊(独立董事)、梁国正(独立董事)刘赛平,
其中姜磊为召集人;
(3)、审计委员会成员:余新平(独立董事)、姜磊(独立董事)、刘赛平,其中余新平为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梁国正(独立董事)、余新平(独立董事)、刘赛平,其中梁国正为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请邹伟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许小丽女士、刘赛平先生、陈桂林先生、陈桂松先生、张清先生、李爱芹女士、顾金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许小丽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许小丽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 33 号
邮政编码:225600
联系电话:0514-84606288
传 真:0514-85086128
电子邮箱:tsssb01@transimage.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文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戴长霞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戴长霞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 33 号
邮政编码:225600
联系电话:0514-84606288
传 真:0514-85086128
电子邮箱:tsssb01@transimage.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程婷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涉及的选举、聘任人员的简历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4 日
附件:简历
1、邹伟民先生:1969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1994 年至 1999 年在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担任经营厂长;2003年至今担任顺达电塑(后更名为泰凯服饰)监事,历任嘉博电子监事;2010 年至 2014 年担任江苏传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4 年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伟民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156,778,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7686%,其中: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4,105,000 股,通过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673,250 股。邹伟民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邹伟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许小丽女士:1982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
学历。2007 年至 2014 年历任江苏传艺科技有限公司业务部副经理、副总经理、
FPC 事业部负责人。2014 年起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19 年 1 月 14 日起
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小丽女士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520,5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18%,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5,000 股,通过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445,541 股。许小丽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许小丽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刘赛平先生:1975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
1995 年至 2002 年在东莞胜方电子有限公司工作,担任生产部副经理;2002 年至 2008 年在嘉兴淳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担任生产、品管部副经理;2008
年至 2014 年历任江苏传艺科技有限公司 MTS 高邮厂厂长、副总经理。2014 担
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技术中心、品保中心负责人。2014 年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赛平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520,5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18%,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5,000 股,通过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445,541 股。刘赛平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赛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刘文华先生:1978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
学历,会计师职称。2001 年至 2003 年在湖北天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担任会计;2003 年至 2004 年在常州市长兴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财务主管;2005年至2016年在亿和精密工业控股有限公司,历任财务课长、经理、高级经理;2017年在苏州林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财务管理部经理;2018 年起在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财务部经理,现担任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文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5,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0157%。刘文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文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陈桂林先生:1977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
学历。2001 年至 2005 年在精模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工作,担任生产部生产主管;2006 年至 2009 年在深圳伟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作,担任销售部经理;2009 年至 2012 年在深圳春光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担任厂长;2012 年至2014 年江苏传艺科技有限公司工作,2014 年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MTS 事业部负责人。现担任传艺科技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桂林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344,1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5,900 股,通过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178,216 股。陈桂林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桂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陈桂松先生:1984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
学历。2007 年参加社会工作,2008-2009 年在中国移动高邮分公司工作,担任客服工程师。2009 年至今在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