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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艺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09

传艺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董事会需要进行换届选举。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有序开展,公司于 2020年 12 月 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邹伟民、许小丽、刘赛平、刘文华、李静、刘林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梁国正、余新平、姜磊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换届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其中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分开选举,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计算。

  独立董事候选人梁国正、余新平先生已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姜磊先生尚未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作出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及邮箱,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已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8 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邹伟民先生:1969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1994 年至 1999 年在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担任经营厂长;2003年至今担任顺达电塑(后更名为泰凯服饰)监事,历任嘉博电子监事;2010 年至 2014 年担任江苏传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4 年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伟民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156,778,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7686%,其中: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4,105,000 股,通过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673,250 股。邹伟民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邹伟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许小丽女士:1982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
学历。2007 年至 2014 年历任江苏传艺科技有限公司业务部副经理、副总经理、
FPC 事业部负责人。2014 年起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19 年 1 月 14 日起
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小丽女士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520,5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18%,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5,000 股,通过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445,541 股。许小丽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许小丽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刘赛平先生:1975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
1995 年至 2002 年在东莞胜方电子有限公司工作,担任生产部副经理;2002 年
至 2008 年在嘉兴淳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担任生产、品管部副经理;2008
年至 2014 年历任江苏传艺科技有限公司 MTS 高邮厂厂长、副总经理。2014 担
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技术中心、品保中心负责人。2014 年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赛平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520,5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18%,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5,000 股,通过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445,541 股。刘赛平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赛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刘文华先生: 1978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
科学历,会计师职称。2001 年至 2003 年在湖北天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担任会计;2003 年至 2004 年在常州市长兴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财务主管;2005 年至 2016 年在亿和精密工业控股有限公司,历任财务课长、经理、高级经理;2017 年在苏州林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财务管理部经理;2018 年起在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财务部经理,现担任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文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5,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0157%。刘文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文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李静女士:1978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
历。2000 年至 2009 年在苏州达方电子有限公司工作,担任品质保证部专案经理;2009 年至 2011 年在苏州诚河清洁设备有限公司工作,担任品保部部长;2011 年至 2015 年在苏州达方电子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行销处专案经理;2015年 4 月至今,在传艺科技工作担任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静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19%。李静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静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刘林女士:1979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
1998 年 12 月至 2004 年 7 月就职于耀马车业(中国)有限公司,历任品保中心
技术员、资财部经理助理、采购工程师等职务;2004 年 8 月至 2006 年 7 月就
职于怡利电子(江苏)有限公司,历任采购管理师、项目管理专员等职务;2006年7月至2008年7月就职于苏州锦森国晟五金工业有限公司,担任管理部主管;2008 年 7 月起就职于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前身江苏传艺科技有限公司,任采购部主管、总经理助理等职务,2017 年起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林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56%。刘林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林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梁国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二级教授,博导。1981 年至 2006 年,在西北工业大学任校,先后获得工程师、副教授、教授、博导等职位;2006 年至今,在苏州大学任教,任教授、博导职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国正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梁国正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
人民法院网查询,梁国正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余新平先生:1957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
历,副教授。历任南京财经大学(原南京粮食经济学院)会计学系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助理、系副主任。现任江苏众天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紫金农商银行、苏州宝馨科技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新平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余新平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余新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姜磊先生:1982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
历。2005 年 12 月至 2007 年 9 月在江苏政泰律师事务所工作, 2007 年 9 月起
至今在江苏政泰律师事务所执业,担任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磊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姜磊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姜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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