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06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合计发行 36,855,036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249,400,850 股增加至
286,255,886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49,400,850 元增加至人民币 286,255,886 元。
就上述变更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章 节 章程原条款 修改为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24,940.085 万元。 28,625.5886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4,940.085 公司股份总数为 28,625.5886
万股,均为普通股。 万股,均为普通股。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修订内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