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16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
激励条件,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了回购和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 227,200 股,占本次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0914%,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5.62 元/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资金来源为
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48,697,990 股减少至
248,470,790 股。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8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11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等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核查,并确认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3、2018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8 年 12 月 6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
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 年 12 月 7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9 年 1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19 年 1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授予对象为 160 人,授予 361 万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19 年 1 月 31 日在
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为
160 人,授予 542.1 万份。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期为 2019 年 1 月 29 日。
7、2019 年 8 月 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部分条款的议案》及《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将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1.23 元/股调整为 11.14 元/股。
8、2019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0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确认,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上述 144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1,353,120 股限制股票和 1,522,260 份股票期权符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同时因 16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上述 16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 227,2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合计 346,800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10、2020年1月22日,公司完成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登记,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0年12月10日,授予对象14名,授予价格6.03元/股,授予数量922,600股,上市日期为2020年2月3日。预留部分期权授予日为2020年12月10日,授予对象14名,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2.05元/股。授予数量1,383,900份,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期为2020年1月22日。
11、2020年2月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16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27,200股进行回购注销,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合计346,8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回购和注销手续。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验资情况
1、回购注销原因/注销数量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1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和条件,公司对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27,2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5.62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回购。
3、验资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2月21日出具的容诚验字[2020]216Z0003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止2020年2月14日的减少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发表了审验意见,认为:“截至2020年2月14日止,贵公司已支付16名激励对象股权回购款人民币1,276,864.00元,其中:减少股本人民币227,200.00元,减少资本公积人民币1,049,664.00元。截至2020年2月14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48,470,790.00元、股本人民币248,470,790.00元。”
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完成办理。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48,697,990股变更为248,470,79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回购注 变动后
销)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有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非 166,874,280 67.10% -227,200 166,647,080 67.07%
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 81,823,710 32.90% 0 81,823,710 32.93%
的流通股
股本合计 248,697,990 100% -227,200 248,470,790 100%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