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44人,可解除限售数量为135.312万股,占目前公司 总股本247,775,390股的0.55%。
●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上市流通前,
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 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公司 144 名激励对象 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 1,353,120 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8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11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核查,并确认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3、2018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8 年 12 月 6 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 年 12 月 7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
会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9 年 1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19 年 1 月 29 日,本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授予数
量为 542.1 万份。期权简称:传艺 JLC1;期权代码:037807;期权授予登记完
成日:2019 年 1 月 29 日。本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限制性
股票登记数量:361 万股;上市日期 2019 年 1 月 31 日。
7、2019 年 8 月 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部分条款的议案》及《关于调整 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将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1.23 元/股调
整为 11.14 元/股。
8、2019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0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1、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序号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公司未发生前述任一情
1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③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情形;
⑤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的;
②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③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2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④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的;
⑥ 外籍员工未完成办理证券账户、银行
账户的开立工作;
⑦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 2018 年营业收入为
以 2017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8 年营 1,143,027,794.38 元,
3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公司 2017 年营业收入为
668,634,585.88 元,增
长率为 70.95%,公司业
绩考核达标。
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除 16 名离职人员外,其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根据《考核管理办 余 144 名对象 2018 年度
法》,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考核打分,激励 个人业绩考核结果均为
4 A,满足 100%解除限售条
对象依照个人绩效考核得分确定个人绩效考
核系数,并进而确定其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 件。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当
年计划解除限售数量×个人业绩考核系数。
个人业绩考核系数与考评得分的关系如下: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表
等级 A B C
个人绩效
1 0.7 0
考核系数
70>评分
考核结果 评分≥70 评分<60
≥60
激励对象考核得分需达到 60 分及以上
方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考核得分大于 70 分
的,按照当年计划解除限售数量全额解除限
售;考核得分大于等于 60 分小于 70 分的,
可按上表所示比例部分解除限售;考核得分
小于 60 分的,不能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当年
未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
注销。
综上所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安排
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
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40%,即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53,120 股,激励对象中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144 人。具体如下:
1、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数量 :
序 获授的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