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
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于 2024 年 3月 1 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
公司董事共 9 人,参加本次会议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陆小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杨友隽先生、沈文忠先生、赵航先生提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基于公司稳健经营的核心理念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在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的 226,686,226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7.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70,014,670 元(含税)。
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比例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增强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能力,补充现有流动资金,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日常营运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1、办理授信业务的金融机构不限,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结果为准。同时,公司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公司部分资产进行抵押担保。
2、具体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并购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借款、银行
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等。
3、授信额度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授信期限
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4、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对下属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公司拟在下属公司申请金融机构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100 亿元。上述担保使用范畴包括:① 钧达股份及下属公司对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② 钧达股份下属公司对钧达股份或下属公司对其母公司提供担保的不计担保额度;③ 由两家及以上成员单位共同提供担保的,不重复计算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应在担保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下属公司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担保期限以具体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间为
准。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3 年 6 月,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激励对象累计行权 687,024 股,公司总股本由 226,577,070 增加至
227,264,094 股。2023 年 7 月,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激励对象累计行权 130,432 股,公司总股本由227,264,094 股增加至 227,394,526 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增加。
根据股份变化情况,公司拟对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予以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变更相
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4 年 4 月 2 日(星期二)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