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7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蒋彩芳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蒋彩芳女士因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蒋彩芳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董事会对蒋彩芳女士为公司发展所作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3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改
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陈伟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聘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陈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须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相关规定的任职要求。其简历详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898-66802555
传真:0898-66812616
邮箱:zhengquan@drinda.com.cn
联系地址:海口市南海大道 168 号海口保税区内海南钧达大楼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9 日
附件:陈伟简历
陈伟,男,199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金融工程和法学专业。持有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证券从业资
格证。2019 年 11 月至 2022 年 8 月任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兼法务,2022 年 8 月起至今担任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
陈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