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6
债券代码:128050 债券简称:钧达转债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24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公司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确定。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公司于2018年12月公开发行了32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时间为2019年6月14日至2024年12月10日。目前处于可转债转股期,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存在因可转债转股继续发生变动的可能性,公司将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距离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公司目前尚未开设回购账户,回购账户没有股份。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
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2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7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7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46 中汽塑料(苏州)有限公司
2 08*****728 苏州杨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 01*****141 陆小红
3、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7月11日至登记日:2019年7
月1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钧达转债,债券代码:128050)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钧达转债”转股价格:21.74元/股,调整后“钧达转债”转股价格:21.59元/股,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19年7月22日。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钧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2、公司控股股东中汽塑料、股东杨氏投资、陆小红承诺:“自海南钧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原则上不减持海南钧达股票。如确因财务需要本公司/本人所持海南钧达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海口市南海大道168号海口保税区内海南钧达大楼
咨询联系人:郑彤、蒋彩芳
咨询电话:0898-66802555
传真电话:0898-66812616
八、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三届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