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7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412 号)确认,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3 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0,432,177.41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95,502,915.91 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513,078,850.75 元。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实际需要,公司 2023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106,280,96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数(截至 2024 年 4 月 24 日为 0 股)后的股份数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20 元(含税),预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3,381,811.20 元(含税)。本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 21.17%。
若在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 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其它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