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1-008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邹治良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邹治良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邹治良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仍在公司任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邹治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邹治良先生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监事会对邹治良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6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一致同意选举李宏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 月 18 日
附件:
李宏伟简历
1982 年 6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
科学历。历任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研究员、制剂车间主任、质量部经理兼质量监督办主任、质量受权人兼质量管理部总监等职务;现任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经理。
截至目前,李宏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宏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