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1-005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首次回购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1 年 1 月 7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
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196,3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23%,最高成交
价为 24.8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4.62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4,854,182 元(不
含交易费用)。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
二、 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等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内容。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1 月 7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3,687,000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921,750 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