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9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竞价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3,312,58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43元,共计募集资金599,999,902.26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8,962,264.15元(不含税金额,另外本公司以自有资金于2020年5月8日支付不含税价款471,698.11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91,509,336.22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法定信息披露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375,481.93元(不含税)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88,662,156.1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615号)。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同意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97号)同意注册,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贵所系统采用全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977.1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5.2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8,809,319.6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5,873,313.06元后,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婺城支行账户(账号为:1208015029200400755)人民币150,000,000.00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行账户(账号为:354583974651)人民币212,936,006.54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江北支
行(账号:19665101040031918)人民币150,000,000.00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059,217.9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09,876,788.6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3年12月2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10443号)。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 2022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9,633.70 万元,2022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
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35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48,161.65 万元(包含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100.44 万元、用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173.90万元以及中介机构验资费用 5.66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为 10.89 万元。2022 年度本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0,988.39 万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11.79 万元。
本公司 2023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7,861.79 万元(包含归还贷款 7,850.00 万元及永久
补流 11.79 万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43,420.02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婺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江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有 7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
下(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 募 集 资 金
本公司 份有限公司金华 19665101040031918 专户 128,499,998.00 -
江北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 募 集 资 金
本公司 限公司金华市分 354583974651 专户 182,936,006.54 -
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 募 集 资 金
本公司 份有限公司金华 1208015029200400755 专户 122,764,150.94 -
婺城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 募 集 资 金
本公司 份有限公司金华 57420188000025782 专户 - 已注销
义乌支行
浙江今飞摩轮 中国农业银行股 募 集 资 金
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金华 19665101040031959 专户 -
江北支行
云南飞速汽车 中国银行股份有 募 集 资 金
轮毂制造有限 限公司金华市分 354583990254 专户 -
公司 行
浙江今飞新材 中国工商银行股 募 集 资 金
料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金华 1208015029200400631 专户 -
婺城支行
浙江今飞新材 中国银行股份有 募 集 资 金
料有限公司 限公司金华市分 379284020687 专户 -
行
合 计 434,200,155.4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年×月×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1
2023 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0,987.6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85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85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资进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 累计投入金额 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 到预计 否发生重大变
和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额(1) 投入金额 (2)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