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3 证券简称:今飞凯达 公告编号:2024-006
债券代码:128056 债券简称:今飞转债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6,120,130.00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2,372,641.52元。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关于同意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97 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数99,771,023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8,809,319.6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932,531.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09,876,788.6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2月26日全部到位,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3]10443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按照规定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由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中对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低碳化高性能铝合金挤压型材建设项目 63,686.85 40,988.68
1.1 年产 8 万吨低碳铝合金棒建设项目 13,201.80 8,770.00
1.2 年产5万吨新能源汽车用低碳铝型材及制 34,488.72 20,018.68
品技改项目
1.3 年产5万吨低碳工业铝材及制品技改项目 15,996.33 12,200.00
(一期项目)
2 偿还银行贷款 9,999.00 9,999.00
合计 73,685.85 50,987.68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
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实际生产经营
需要,以部分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建设。截至2023年12月2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86,120,130.00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为86,120,13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 自筹资金预先 本次置换金额
金金额 投入金额
1 低碳化高性能铝合金挤压型材建设项目 49,400.00 8,612.01 8,612.01
1.1 年产 8 万吨低碳铝合金棒建设项目 8,770.00 0.00 0.00
1.2 年产 5 万吨新能源汽车用低碳铝型材及 28,430.00 0.00 0.00
制品技改项目
1.3 年产 5 万吨低碳工业铝材及制品技改项 12,200.00 8,612.01 8,612.01
目(一期项目)
2 偿还银行贷款 9,999.00 0.00 0.00
合计 59,399.00 8,612.01 8,612.01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下同)合计人民币
8,932,531.00元,其中直接从募集资金中扣除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5,873,313.06元,
部分发行费用人民币2,372,641.52元已由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本次拟用募集
资金置换上述公司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2,372,641.52元。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关于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3]10445号)。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本次置换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今飞凯达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今飞凯达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中汇事务所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