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培训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财通证券”)作为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飞凯达”)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之保荐机构,财通证券保荐代表人蔡文超对今飞凯达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具体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在本次培训中,今飞凯达接受培训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控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等。
二、培训方式
财通证券指定并授权陈艳玲、蔡文超担任今飞凯达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并由上述两人主要负责今飞凯达持续督导的相关工作。2021 年 11 月30 日,蔡文超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
三、培训内容
在本次培训中,财通证券主要讲解了如下内容:
1、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及监管要求;
2、《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征求意见稿)》相关内容;
四、今飞凯达对财通证券培训工作的评价意见
财通证券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保荐协议》的约定开展培训工作。通过培训,培训对象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监管、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监管要求有了更为深入的理解。公司认为,培训工作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财通证券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
五、财通证券对今飞凯达参加培训的评价意见
在本次培训中,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保荐协议》的约定,公司及培训对象积极配合财通证券的培训工作。在培训过程中,针对培训的内容,培训对象与财通证券培训人员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展开讨论。
综上所述,公司及培训对象能够按照规定积极参与、配合财通证券的持续督导工作。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培训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艳玲 蔡文超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