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会议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蔡俊权先生于 2023 年 5 月 9 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实丰文
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永丰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永丰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永丰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会议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2 日上午
09:15-下午 15:00。
3、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蔡俊权先生主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2023 年 5 月 11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会议补充通知的公告》。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合规。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二)。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7 人,代表股
份 68,948,23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45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 5 人,代表股份 62,198,13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831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6,750,1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625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778,000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8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777,900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81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1%。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5、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黄奕鹏先生代表独立董事宣读了《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该报告对 2022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等情况进行了介绍。《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68,948,1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 总数的
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77,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68,948,1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 总数的
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77,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68,948,1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 总数的
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77,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68,948,1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 总数的
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77,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68,948,1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 总数的
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77,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68,948,1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 总数的
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77,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68,948,1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 总数的
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77,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3 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借款额
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68,948,1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 总数的
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77,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