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总体情况
容诚事务所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容诚事务所自成立以来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基于公司现实情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经过广泛了解、征询并充分考虑、审慎决策,以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拟聘任容诚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工作报酬。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原因
公司根据业务管理需要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广东正
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正中珠江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经双方事前充分沟通,正中珠江事务所对该事项无异议,与容诚事务所按相关规定做好沟通交接工作。正中珠江事务所在任期结束后不再担任
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对正中珠江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
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5、业务资质: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全球知名会计网络 RSM 国际在中国内地的唯一成员所。
6、投资者保护能力:容诚事务所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 5 亿元,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从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7、分支机构信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成立于
2019 年 7 月 23 日,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 106 号(自编 1 号楼)
X1301-D9789(集群注册)(JM),执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二)人员信息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员工 3,051 人。其中,合伙人 106
人,注册会计师 860 人,首席合伙人肖厚发;全所共有 2,800 余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770 余人。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姚静,1999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
券业务审计超过 20 年,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杜沛洲,2002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业务审计
18 年,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拟):林灵慧,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审计
业务,2015 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三)业务信息
容诚事务所 2019 年度总收入共计 105,772.1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69,691.5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5,557.89 万元;为 210 家上市公司提供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矿产资源、建筑及工程地产、软件和信息技术、批发和零售、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体娱乐、金融证券等多个行业。对于本公司所在行业,该所及审计人员拥有丰富的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容诚事务所及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从业经历丰富、具有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士,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近 3 年内,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姚静共收到 1 份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即
2019 年 8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书【2019】66 号。除此之外,容诚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容诚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三、拟新聘、续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容诚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对容诚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表示一致认可。容诚事务所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
求。2020 年 11 月 26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经审阅相关议案材料,我们认为容诚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对于本次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予以认可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容诚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推荐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上市公司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12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书面陈述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