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21-033
债券代码:128118 债券简称:瀛通转债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20,983,200 股(扣除回购专户股份,最终以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库存股后的股数为准)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5 元(含税),送红股 3 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股本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瀛通转债,债券代码:128118)在转股期内,公司总股本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了变化。截止目前,公司总股
本为 121,805,518 股,扣除回购专户股份 821,200 股后的股本为 120,984,318
股,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起暂停转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1,805,518 股剔
除已回购股份 821,200.00 股后的 120,984,31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红股 3.000000 股,每 10 股派现金人民币 0.750000 元(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75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
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
缴税款 0.75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7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21,805,518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58,100,813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5 月 2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5
月 2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1 年 5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股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股过程中
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 A 股零碎股的情形)。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4、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册
1 02*****713 黄 晖
2 02*****728 萧锦明
3 02*****285 左笋娥
4 02*****651 左贵明
5 02*****957 曹玲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5 月 17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5
月 2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1 年 5 月 25 日。
七、股份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本次变动 数量(股) 比例(%)
(%)
一、限售流通股 38,558,225 31.66 11,567,467 50,125,692 31.70
二、无限售流通股 83,247,293 68.34 23,906,627 107,975,121 68.30
三、总股本 121,805,518 100 35,474,094 158,100,813 100.00
八、本次实施送股后,按新股本 158,100,813 股摊薄计算,2020 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 0.2841 元。
九、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瀛通转债,债券代码:128118)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瀛通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27.53 元/股调整为 21.1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生效,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瀛通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2、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发布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数量、行权
价格的公告》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公告 》。
3、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9,073,823.85 元=120,984,318 股×0.075 元/股;公司本次实际送红股的总股数=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36,295,295 股=120,984,318 股×0.3(注:不足一股部分向下取整)。
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每 10 股送红股比例应参照以下公式: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送红股比例=本次实际送红股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36,295,295 股/121,805,518股×10 股=2.979774 股。每 10 股现金分红比例应参照以下公式: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比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9,073,823.85 元/121,805,518 股×10 股=0.744943 元。股份变动比例=本次增加的股份数量÷本次变动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36,295,295 股÷121,805,518股=0.297977。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744943 元/股)/(1+0.297977)。
十、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东莞市常平镇东部工业园常平园区第二小区工业干道 36 号
咨询联系人:曾子路、罗炯波
咨询电话:0769-83330508
传真电话:0769-83937323
十一、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