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21-023
债券代码:128118 债券简称:瀛通转债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2.公司以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
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为基数。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股本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3.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产生的库存股共计 821,200 股,扣除库存股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份基数
为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 120,983,200 股(最终以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时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库存股后的股数为准)。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 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40,241,505.94 元,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4,024,150.5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2,310,902.53元,
减去公司向全体股东支付的 2019 年度现金股利 23,719,040.00 元,2020 年度母
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74,809,217.88 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状况、发展阶段、经营模式及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同时兼顾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 2020 年度实际经营业绩与资本公积余额情况,公司拟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公司以截止 2020 年 12月 31日总股本120,983,200 股(扣除回购专户股份,
最终以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库存股后的股
数为准)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5 元(含税),送红股 3
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如已回购待注销股份、库存股等)不参与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最终以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为基数。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股本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权益分派相关事宜。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于公司可分配利润总额、资金充裕程度、成
长性、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基本情况,结合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期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达到 20%,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现金分红管理制度》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三、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并能有效保
护投资者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交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