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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通通讯: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5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17-043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晖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8

年5月14日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4日下午13:30

    (2) 网络投票时间:

    2018年5月13日-2018年5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年 5月 14 日上午 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3日15:00至2018年5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瀛通电子有限公司会议室(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经济开发区玉立大道555号)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92,231,100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75.16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92,228,600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75.166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7,689,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14.41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7,686,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14.414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2,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20%。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如下:议案1.00 《公司2017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2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0 《公司201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2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3.00 《公司2017年财务决算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2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4.00 《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2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8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9%;反对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5.00 《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2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6.00 《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2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8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9%;反对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7.00 《关于公司2018年非独立董事薪酬和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2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8.00 《关于公司2018年监事薪酬和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2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9.00 《关于公司2018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2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8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9%;反对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0.00 《关于延长募投项目建设周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2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1.00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2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8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9%;反对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2.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2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8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9%;反对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3.00 《关于对东莞市开来电子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2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8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9%;反对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

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