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星帅尔
股票代码:002860
收购人之一:陈丽娟
通讯地址: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江滨西大道****
收购人之二:楼勇伟
通讯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兴和公寓****
收购人之三:杭州富阳星帅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公望路****
股权变动性质:继承、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八月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摘要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有关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星帅尔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星帅尔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签署本报告书摘要以及履行本报告书摘要所涉及义务的能力。
四、本次收购系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楼月根先生逝世而引发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收购人之一陈丽娟女士通过继承的方式、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方式获得上市公司股份,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收购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或对本报告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收购报告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汇具有如下意义:
公司、上市公司、星帅尔 指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摘要/收购报告书 指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摘要
收购人 指 陈丽娟、楼勇伟、杭州富阳星帅尔股权投资有限公
司
收购人之一陈丽娟女士通过继承及共同财产分割方式直
本次收购 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取得上市公司85,552,673股股
指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96%;收购人之二楼勇伟先生
直接持有星帅尔1,792,05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59%;收购人之三杭州富阳星帅尔股权投资有限
公司持有星帅尔38,882,07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12.71%。上述收购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占总
股本的41.26%。
民事判决书 指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浙
0111 民初3500 号)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星帅尔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及其不定时的修改文本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1:本收购报告书摘要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
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2: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正处于转股期,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
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3年12月20日至2029年6
月13日),公司股本在该期间可能发生变化。本收购报告书摘要中持股比例以2024年8月20
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一)收购人一
姓名:陈丽娟
性别:女
身份证号码:3301**************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江滨西大道****
最近五年任职情况:退休。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陈丽娟女士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
处罚或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等情形。
(二)收购人二
姓名:楼勇伟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301**************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兴和公寓****
最近五年任职情况:2010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0年12月至2024年6月
任公司总经理,2023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楼勇伟先生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
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等
情形。
(三)收购人三
企业名称:杭州富阳星帅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楼月根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公望路****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552687840H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
主要股东:楼月根1、楼勇伟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杭州富阳星帅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星帅尔投资”)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星帅尔投资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仅进行股权投资无其他实际经营,与公司
主营业务不存在竞争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星帅尔投资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
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家或地区的居留
权
楼月根 董事长,总经理 中国 —— ——
楼勇伟 董事 中国 杭州 否
孙海 董事 中国 杭州 否
夏成建 监事 中国 杭州 否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星帅尔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
处罚或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等情形。1 陈丽娟女士通过继承及共同财产分割方式取得楼月根先生持有的星帅尔投资全部股权,尚待办理工商变更。
二、收购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情况
1、除因本次收购而直接或间接控制星帅尔及其子公司外,陈丽娟女士所控制的其他关联企业如下:
企业名称:杭州佳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服务
控制关系:陈丽娟女士持股2%,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2、楼勇伟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除直接或间接控制星帅尔及其子公司外,不存在其他控制的核心企业、关联企业。
3、星帅尔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企业,除直接或间接持有星帅尔及其子公司股份/股权外,不存在其他控制的核心企业、关联企业。
三、收购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星帅尔外,收购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收购人关系说明
陈丽娟女士系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楼月根先生的配偶,楼勇伟先生系楼月根先生的儿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丽娟女士与楼勇伟先生为母子关系,2024年8月22日,陈丽娟女士与楼勇伟先生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星帅尔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共同控制下的企业。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一、本次收购的目的
2023年12月5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楼月根先生因病逝世,根据其遗嘱及《民事判决书》,楼月根先生直接持有的星帅尔85,552,673股股份以及星帅尔投资42.393%的股权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归陈丽娟女士所有,另一半由陈丽娟女士继承。陈丽娟女士通过夫妻共有财产分配及继承,依法取得楼月根先生生前持有的星帅尔85,552,67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96%;通过星帅尔投资间接取得星帅尔16,483,27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39%,导致收购人拥有的星帅尔权益发生变动。
二、未来12个月股份增持或处置计划
由于收购人之一陈丽娟女士此前未实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后续也无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计划。为保持公司经营管理的稳定性,陈丽娟女士拟于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与收购人之二楼勇伟先生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将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所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