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22-120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储能业务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协议类型及金额:本协议为年度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协议约定协议期内黄山富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乐新能源”)向陕西长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风智能”)采购储能设备,每月具体采购量、采购价格、采购规格型号等以双方另行签订的采购订单/协议为准;长风智能向富乐新能源提供储能设备产品、储能设备技术培训、技术支持及对应采购产品的相关售后服务。
2、协议生效条件及履行期限: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自 2022
年 11 月 30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3、本协议不属于关联交易。
4、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5、风险提示:
(1)具体采购价格采取一单一议方式,最终实际的采购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产生波动。
(2)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3)本协议为指导双方合作的战略协议。本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业绩的影响将视双方后续具体合作开展、落实情况而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根据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规划与经营计划,公司前期一直在接洽、了解储能相关技术、市场、应用场景等,现在公司子公司富乐新能源部分产品的销售渠道带动下,以及海外市场的需求下,富乐新能源与长风智能进行储能业务战略合作,以满足客户需要。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富乐新能源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与长风智能签署了《储能业务战略合作协议》,富乐新能源在协议期内向长
风智能采购储能设备,每月具体采购量、采购价格、采购规格型号等以双方另行签订的采购订单/协议为准。
长风智能优先向富乐新能源提供储能设备产品、储能设备技术培训、技术支持及对应采购产品的相关售后服务。
本协议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为战略合作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二、协议对方情况
公司名称:陕西长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欢童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高新区传统产业转型示范基地 18 号厂房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电池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设施器材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三年公司及富乐新能源未与长风智能发生交易。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长风智能与公司及富乐新能源不存在关联关系。
长风智能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富乐新能源
乙方:长风智能
(一)产品名称和数量
协议期内甲方向乙方采购储能设备,每月具体采购量、采购价格、采购规格型号等以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采购订单/协议为准。
售后服务。
(二)协议有效期
自 2022 年 11 月 30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协议期满前一个月,任何一方决定不再继续合作的,应当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解除合作关系。双方均未发出解除合作关系通知的,本协议自动延续 1 年。再次到期的,依此类推。
(三)采购价格及付款时间和方式:
1、采购价格:采购价格参照乙方战略订单价格,以双方另行签订的采购订单/协议为准。
2、付款时间:预付款 50%,发货前乙方开具全额发票甲方付到 80%,尾款发货后 30 天内
付清。
3、付款方式:买方以电汇或者不超过 180 天的银行承兑汇票付款。
(四)协议产品交付时间及地点
1、交付时间:按照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订单/协议约定交货,仅限于内陆运输。
2、交付条件:乙方负责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国内收货地点。
(五)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应每日按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承担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逾期支付货款金额的 10%;乙方逾期发货,应每日按逾期发货货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承担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逾期发货货款金额的 10%。
2、因任何一方违约情形而导致另一方发生逾期履行本协议义务情形的,另一方就逾期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除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因本协议履行所产生的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维权产生的诉讼费、交通费、律师费等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
(七)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即生效。
四、协议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富乐新能源是专业从事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深耕光伏组件行业多年,拥有代表行业先进水平的高度自动化、智能化的生产线以及生产工艺技术,产品性能能够满足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客户差异化的产品需求,在人才、技术、市场等方面积累了丰富
的资源。成为公司的子公司后,随着资本投入的逐步增加,市场拓展成效显著,实现了对海内外多家下游知名企业供货,业内知名度不断提升,资信优良。
长风智能是一家一流的储能及微电网供应商,主要从事锂电池储能及微电网系统研发和生产业务,产品广泛应用于发电侧储能、工商业侧储能、储能调频服务、户用储能、便携式储能等领域。公司已顺利通过 IATF16949、ISO9001、14001、45001 体系认证,储能产品已通过了UL、IEC、TUV、UN 等国际严格认证,产品销往海外多个国家及地区。
本协议符合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战略发展规划,双方开展储能设备采购的战略合作,标志着公司开始跨入储能新赛道,强力打造一体两翼“以家电板块为基础、以新能源板块为先导”的发展模式,对公司长期经营业绩有一定的积极影响。
协议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协议的履行而对协议对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具体采购价格采取一单一议方式,最终实际的采购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产生波动。
2、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3、本协议为指导双方合作的战略协议。本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业绩的影响将视双方后续具体合作开展、落实情况而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具体情况:
(1)公司 2021 年 5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年度采购框架战略合作协议的
公告》,子公司富乐新能源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与浙江泰恒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了《光伏制造
项目战略合作协议》,浙江泰恒新能源有限公司在合同期内向富乐新能源采购不少于 5GW 的单晶硅 182 太阳能组件,交易总额以最终成交金额为准;同时富乐新能源向浙江泰恒新能源有限公司购买太阳能电池片,采购数量、单价以双方另行签订的采购订单/协议为准。上述《光伏制造项目战略合作协议》目前正常履行中。
(2)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与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签订<生产性物料采购通则>的公告》,子公司浙江特种电机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生产性物料采购通则》,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将向浙江特种
电机有限公司采购定子铁芯、转子铁芯、电机等产品,具体采购产品及型号、采购量、采购价格等以双方另行的签订采购合同/订单为准。上述《生产性物料采购通则》目前正常履行中。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楼月根先生减持 18.72
万股公司股份外,其他董监高、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未发生变化。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所持限售股份即将解除限售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楼月根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期限尚未届满,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披露的《关
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公司未收到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未来三个月内股份减持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富乐新能源与长风智能签署的《储能业务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