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22-074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 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 员保证信 息披露的 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 整,没有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2 年 6 月 13 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548.5826 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7.68 元/股
4、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93 人
5、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通过在二级市场上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帅尔”)于 2022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就《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审核意见。
2、2022 年 5 月 21 日至 2022 年 5 月 30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办公场所公告栏上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首次授予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星帅尔
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22 年 6 月 6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意确定以 2022 年 6 月 6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93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548.5826 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 7.6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情况
(一)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上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2 年 6 月 6 日
(三)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7.68 元/股
(四)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数量:548.5826 万股
(五)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人数:93 人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权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
量(万股) 益数量的比例 股本总额比例
卢文成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18.00 2.95% 0.08%
陆群峰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23.5826 3.87% 0.11%
高林锋 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38.00 6.23% 0.17%
孙建 副总经理 25.00 4.10% 0.11%
孙海 副总经理 13.00 2.13% 0.06%
戈岩 副总经理、华锦电子总经 30.00 4.92% 0.14%
理
张勇 副总经理、新都安总经理 25.00 4.10% 0.11%
唐诚 副总经理 15.00 2.46% 0.07%
陆游 副总经理 13.00 2.13% 0.06%
其他核心人员 348.00 57.09% 1.59%
(84 人)
预留 61.00 10.01% 0.28%
合计 609.5826 100.00% 2.78%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七)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解除限售的比例
分别为 30%、30%、4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0%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0%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0%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八)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2 年-2024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和个人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
不低于 10.00%;
2、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
长率不低于 20.0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不低于 20.00%;
2、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
长率不低于 40.0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不低于 30.00%;
2、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
长率不低于 60.00%。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