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22-072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 年 6 月 6 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548.5826 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7.68 元/股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帅尔 ”)于 2022 年 6 月 6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2
年 6 月 6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93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548.5826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7.68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一)激励工具及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上回购的本公司 A 股
普通股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 7.68 元。
(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及数量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93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
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权益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股
量(万股) 数量的比例 本总额比例
卢文成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18.00 2.95% 0.08%
陆群峰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23.5826 3.87% 0.11%
高林锋 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38.00 6.23% 0.17%
孙建 副总经理 25.00 4.10% 0.11%
孙海 副总经理 13.00 2.13% 0.06%
戈岩 副总经理、华锦电子总经 30.00 4.92% 0.14%
理
张勇 副总经理、新都安总经理 25.00 4.10% 0.11%
唐诚 副总经理 15.00 2.46% 0.07%
陆游 副总经理 13.00 2.13% 0.06%
其他核心人员 348.00 57.09% 1.59%
(84 人)
预留 61.00 10.01% 0.28%
合计 609.5826 100.00% 2.78%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四)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解除限售的比例
分别为 30%、30%、40%。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在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两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 50%、5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0%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0%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0%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 50%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50%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五)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2 年-2024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和个人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不低于 10.00%;
2、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
长率不低于 20.0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不低于 20.00%;
2、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
长率不低于 40.0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不低于 30.00%;
2、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
长率不低于 60.0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不低于 20.00%;
2、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长率不低于 40.0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不低于 30.00%;
2、以 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