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21-021
债券代码:128094 债券简称:星帅转债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1]2701 号)确认,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07,864,510.68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7,497,795.6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416,251,802.85 元,减去 2020 年已分配利润
24,605,284.20 元,2020 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92,013,233.73 元,资本公积金余额227,207,772.08 元。
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4,977,955.95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7,497,795.60 元,加
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30,700,758.72 元,减去 2020 年已分配利润 24,605,284.20 元,2020 年
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73,575,634.87 元,资本公积金余额 201,523,694.74 元。
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累计为 373,575,634.87 元。鉴
于公司盈利状况良好,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经营成果,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资本公积金较为充足的前提下,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董事
会拟定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 199,622,43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 29,943,364.50 元;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目前公司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星帅转债”)转股期,截至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如因星帅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保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不变,相应变动
利润分配总额。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方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
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