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0 证券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20-081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星帅尔 股票代码 002860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陆群峰 田碧华
办公地址 杭州市富阳区受降镇祝家村交界岭 99 号 杭州市富阳区受降镇祝家村交界岭 99 号
(2、3、4、5 幢) (2、3、4、5 幢)
电话 0571-63413898 0571-63413898
电子信箱 zq@hzstarshuaier.com zq@hzstarshuaier.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16,571,921.27 339,702,155.49 22.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3,042,651. 90 50,672,203.99 4.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47,973,162. 69 49,538,212.00 -3.16%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5,815,294. 71 14,043,886.98 226.2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7 0.43 -37.2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4 0.43 -44.1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66% 6.88% -1.22%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总资产(元) 1,465,530,940.82 1,365,441,408.82 7.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965,161,893.59 839,269,398.94 15.00%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2,374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楼月根 境内自然人 33.43% 66,559,956 49,919,967 质押 18,700,000
福鼎星帅尔投 境内非国有法 14.94% 29,753,402 0 质押 17,000,000
资有限公司 人
楼勇伟 境内自然人 2.57% 5,120,160 4,972,500
孙华民 境内自然人 1.78% 3,552,148 2,664,110
夏启逵 境内自然人 1.45% 2,888,337 2,472,252
卢文成 境内自然人 0.91% 1,810,648 1,551,531
吕仲维 境内自然人 0.84% 1,665,796 0
钮建华 境内自然人 0.73% 1,456,473 0
车宝根 境内自然人 0.54% 1,074,120 0
程银娣 境内自然人 0.47% 934,300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公司第一大股东楼月根、第三大股东楼勇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系父子关系。公司股东
的说明 楼月根为星帅尔投资股东邵宏的配偶的姐妹的配偶,系连襟关系。公司股东楼月根、楼勇
伟、孙华民、卢文成、夏启逵、车宝根、钮建华持有公司的法人股东星帅尔投资的股权。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无
明(如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不适用。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备注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企业会
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 — [注 1]
(财会[2017]22 号),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注1]原收入准则下,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商品销售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2)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新收入准则下,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公司属于在某一段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新收入准则的实施未引起本公司收入确认具体原则的实质性变化,仅根据新收入准则规定中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会计估计变更说明
本期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01 月 01 日 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92,079,037.32 292,079,037.32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