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0-101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相关议案已经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前次回购时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回购股份专用账户进行回购;
2、回购金额: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51,291,338.50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1,291,338.50元(含);
3、回购价格:不超过38元/股;
4、回购数量: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元/股(含)的条件下,若全额回购且按回购总金额上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665,561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股本总额的0.65%,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对部分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回购股份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在前次回购股份期间,受回购敏感期、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长期高于回购价格上限等综合因素影响,公司实际回购金额 48,708,661.50 元,低于计划回购金额。
为了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同时为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自身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的充分考虑,同时,为实现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之目的,公司拟在前次股份回购的基础上,实施新一期回购公司股份计划,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 股),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于 2017 年 4 月上市,上市时间已满一年;
2、回购股份后,公司仍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38 元/股(含),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本次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51,291,338.50 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1,291,338.50 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为准;
3、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8 元/股(含)的条件下,若全额回购且按回购总金额上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2,665,561 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65%,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止提前届满;
(2)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止提前届满。
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公司可以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若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101,291,338.50 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38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665,56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65%。
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按照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股本结构测算,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8,421,251 2.05% 11,086,812 2.70%
无限售条件股份 402,908,228 97.95% 400,242,667 97.30%
股份总数 411,329,479 100% 411,329,479 100%
2、若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51,291,338.50 元,回购股份上限人民币 38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349,77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33%。
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按照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股本结构测算,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回购前 回购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8,421,251 2.05% 9,771,023 2.38%
无限售条件股份 402,908,228 97.95% 401,558,456 97.62%
股份总数 411,329,479 100% 411,329,479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公司总资产
2,568,479,101.96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750,289,532.71 元,流动资产1,198,975,551.14 元。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上限 101,291,338.50 元(含),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是 3.94%、5.79%、8.45%。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本次回购款,公司也将切实保障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回购计划体现了管理层对公司长期价值的信心,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变,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
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安吉百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吉百顺”)存在以下买卖公司股份的
行为:公司 2020 年 6 月 9 日收到了安吉百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拟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 11,579,454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2.82%。2020 年 6 月 16 日至 2020 年 6 月 23 日,安吉百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
减持 8,226,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2020 年 7 月 3 日至 2020 年 7 月 6 日,安
吉百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3,352,900 股,
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82%;前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已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8),并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2020 年 6 月 24 日、2020 年 7 月 7 日分别披露了该次减持的实施
情况(公告编号 2020-040、2020-041、2020-048)。
除安吉百顺减持事项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公司副总经理王向亭先生拟计划在 2020 年 12 月 3 日至 2021 年 6 月 2 日期间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80 万
元,内容详见 2020 年 12 月 3 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95)。若未来股份增减持计划有变动,将立刻告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履行公告程序。
除上述副总经理王向亭先生增持计划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