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19-085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9 月 20 日召
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8 年 10 月 15 日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1 日、2018 年 10 月 16 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 2019 年 12 月 14 日届满,现将本
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等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截至 2018 年 12 月 15 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累计买入 1,423,998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5569%,成交金额 44,867,784.31 元,成交均价约 31.5083 元/股。本次持
股计划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计算,即自 2018 年 12 月 15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4 日。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实施进展暨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75)。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情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
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过户
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2、员工持股计划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 个月内,本员工持股计划拟通过二
级市场购买(包括大宗交易以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洁美科技股票。
3、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在存续期届满前两个月,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时自行终止,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资产进行清算,在存续期届满后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2、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可提前终止,由董事会和持有人会议协商决定。
3、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则在存续期届满前两个月,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