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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美科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20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4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减、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3月1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3月18日—2018年3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19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18日15:00至2018年3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经济开发区洁美科技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方隽云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4人,代表股份166,069,3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255,700,000股的64.94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157,679,6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255,700,000股的61.665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8,389,6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255,700,000股的3.2810%。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8,831,5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36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2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0,441,9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83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8,389,6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81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刘江峰先生、韩雁女士、董树荣先生在本次会议上作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对其在2017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发表相关独立意见的情况、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参加培训和学习情况等履职情况向股东大会进行了报告。公司三位独立董事的《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2018年2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所有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分别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66,069,3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831,5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66,069,3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831,5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66,069,3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831,5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6,069,3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831,5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6,069,3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831,5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6,069,3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831,5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6,069,3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831,5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办理银行授信额度及授权法定代表人在银行授信额度内签署借款合同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6,069,3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831,5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为融资需要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6,069,3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831,5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度有关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831,5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关联股东浙江元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吉百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