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体育 公告编号:2023-059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在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2
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夏青先生召集
和主持,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以微信等形式送达全体董
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董事林朝阳、曹杉,独
立董事顾鸣杰、黄海燕、张桂森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并结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调整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及实施主体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60,000 万元(含本数),根据监管部门的指导意见,截至本方案公告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超出前次
募集资金总额的 30%,公司将超出部分于本次募集资金的总额中调减。调整前后的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入 扣减前拟投入募 扣减金 扣减后拟投入募集
号 集资金金额 额 资金金额
海南新能源
1 汽车体验中 63,580.00 36,000.00 36,000.00
心国际赛车
场项目
2 人工智能数 10,438.78 10,000.00 10,000.00
字体育项目
3 补充流动资 15,580.19 15,580.19 1,580.19 14,000.00
金
合计 89,598.97 61,580.19 1,580.19 60,000.00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海南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国际赛车场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智慧新能源汽车发展中心有限公司,“人工智能数字体育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新设控股子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除“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外,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采取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的方式实施。
调整后: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及实施主体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49,800.00 万元(含本数),根据监管部门的指导意见,截至本方案公告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超出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30%,公司将超出部分于本次募集资金的总额中调减。调整前后的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入 扣减前拟投入 扣减金额 扣减后拟投入
号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海南新能源汽车体验中 63,580.00 36,000.00 36,000.00
心国际赛车场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5,380.19 15,380.19 1,580.19 13,800.00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入 扣减前拟投入 扣减金额 扣减后拟投入
号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78,960.19 51,380.19 1,580.19 49,800.00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海南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国际赛车场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智慧新能源汽车发展中心有限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除“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外,“海南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国际赛车场项目”拟采取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的方式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调减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于同日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
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进行了调整,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事项编制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及《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于同日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
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及《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及《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相应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于同日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