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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盛体育: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1

力盛体育: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体育        公告编号:2022-051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 余星宇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股份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 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 励对象余星宇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股份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的议 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1 年 9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0 月 7 日,公司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
 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10 月 8 日,公司
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余星宇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股份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10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确定以 2021 年 10 月 12 日为首次授权日,向 28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180.00 万
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3.69 元/股。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完成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
登记工作,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 1180.00 万份,授予人数为 28 人,并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
公告》。

  7、2022 年 9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情况说明

    1、注销原因和数量

  在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的等待期期间,共有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该 2 名激励对象不再
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其已授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共计 25.00 万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予以注销。

  本次注销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 28 人调整为 26 人,激励数额
由 1,180.00 万份调整为 1,155.00 万份。

  2、对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对本次注销事宜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三、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注销 2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 25.00 万份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的 2 名原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董事会决定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25.0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合法、有效。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公司董事会已取得实施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合法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尚需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
股票期权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外,公司已履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暨预留期权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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