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5-004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2025 年 1 月 10 日
2、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216.0100 万份
3、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0.84 元/份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晖电气”)《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分别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 2025 年 1 月
10 日作为首次授权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1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16.0100 万
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0.84 元/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2、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3、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获授的股票期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权数量(万份) 拟授出全部权 草案公布日股
益数量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公司及子公司核心管理/技术/业务 216.0100 80.00% 1.67%
人员
预留 54.0025 20.00% 0.42%
合计 270.0125 100.00% 2.09%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4、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0.84 元/份.
(2)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相同。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以及可行权日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授权登记之日起算。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行权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行权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行权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行权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
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6、本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5 年-2026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行权期 (1)公司 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5.00 亿元;
(2)公司 2025 年储能设备业务营业收入不低于
首次及预留授予 1.80 亿元。
的股票期权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行权期 (1)公司 2026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5.20 亿元;
(2)公司 2026 年储能设备业务营业收入不低于
2.00 亿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上述“储能设备业务营业收入”以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
考核结果 A B C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100% 7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个人层面行权比例。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4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4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 年 12 月 20 日,公司披
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 年 1 月 1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授予事项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以 2025 年 1 月 10 日为首次授权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1 名激励对象授予
216.010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0.84 元/份。
四、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说明
(一)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2025 年 1 月 10 日
(二)授予对象: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