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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晖电气: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07

三晖电气: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3-008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股东金双寿先生、杨建国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信息内容真实、准备、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金双寿先生,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 2,556,93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股东杨建国先生,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 2,556,93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现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 3 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556,93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金双寿先生、杨建国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的基本情况

    1、减持股东名称:金双寿、杨建国

    2、减持原因:个人财务需求

    3、股份来源: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按照目前公司的总股本,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2,556,937 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 3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6、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承诺与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金双寿先生承诺如下:

    1、锁定期满后,如拟减持公司股票,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2、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股票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3、如有本人侵占公司利益而未偿还,或本人须赔偿公司或其他投资者损失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不得减持。如需减持,则减持数量及所得价款仅限用于偿还公司或其他投资者的损失。

    4、未经公司批准,本人所持公司股票不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同业竞争者或恶意收购者。

    5、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如因此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杨建国先生承诺如下:

    1、锁定期满后,如拟减持公司股票,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2、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股票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3、如有本人侵占公司利益而未偿还,或本人须赔偿公司或其他投资者损失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不得减持。如需减持,则减持数量及所得价款仅限用于偿还公司或其他投资者的损失。

    4、未经公司批准,本人所持公司股票不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同业竞争者或恶意收购者。

    5、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如因此给公司或其他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金双寿先生、杨建国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因
此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在上述股份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东金双寿先生签字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股东杨建国先生签字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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