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1-046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11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7】314 号《关于核准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0.2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5,2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8,725,711.36 元(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6,474,288.64
元。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7 年 3 月 16 日将上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承销
保荐费人民币 18,260,000.00 元(含税)后的余款人民币 186,940,000.00 元汇入公司银行账户:
缴入日期 银行账户 开户行 账号 金额(人民币元)
中信银行股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
2017-3-16 份有限公司 8111101013000584776 186,940,000.00
公司
郑州分行
合计 186,940,000.00
收 到 的 186,940,000.00 元 募 集 资 金 中 , 扣 除 其 他 发 行 费 用 金 额
10,465,711.36 元(除在募集资金中直接扣除的承销费外的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6,474,288.64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E10096 号《验资报告》。
互感器生产线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投资的其中 1 个项目,其实施主体:郑州三晖互感器有限公司。公司于 2017年 6 月将上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账号:8111101013000584776)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 12,665,800.00 元,转至子公司郑州三晖互感器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账号:76200078801700000013)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作为增资款项,相应增加郑州三晖互感器有限公司实收资本。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7 年 4 月 14 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8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变更;截止 2018年 7 月 26 日,公司已将存放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11101013000584776)的全部募集资金变更至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6200078801700001673),同时注销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2018 年 8 月 9 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及保荐
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以及补充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力及义务。
2017 年 7 月 4 日,子公司郑州三晖互感器有限公司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
议》以及补充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力及义务。
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初始募集资金余额(扣除承销保荐费) 186,940,000.00
二、本年募集资金收到 2,278,902.17
加:利息收入 310,235.51
加:理财利息收入 1,968,666.66
三、募集资金使用 173,649,481.41
减: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净支出 77,686,948.29
减:本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 25,962,353.12
其中:电能计量自动化管理系统生产平台建设项目 25,105,153.12
互感器生产线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 857,200.00
减:支付的手续费 180.00
减:理财产品余额 40,000,000.00
减: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0.00
四、募集资金专户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实际余额 15,569,420.76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596.24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2018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
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调
整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2020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因受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的影响,政府出台各项防疫措施,出现了延迟复工、物流和人流限制等情况,使得公司无法在原计划建设期内完成募投项目建设,为了更好的与项目实施进度相匹配,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延期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除以上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之前,公司已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7 年 4 月 1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可置换投资额为人民币 1,440.1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
额 额
电能计量自动化管理系
1 统生产平台建设项目 16,387.31 780.26
互感器生产线技术改造
2 及扩产项目 1,260.12 659.91
合计 17,647.43 1,440.17
2017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公
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1,440.17 万元自筹资金。该议案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经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E10353 号《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