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19-056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满未减持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宁波君润恒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 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 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 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30 日披露
了《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9),股东宁波君润恒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润恒旭”)持有公司9,130,43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7.13%,计划在本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9,130,43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7.13%。其中,任意连续 60 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任意连续 60 个自然日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 2%。
2019 年 7 月 3 日,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截止 2019 年7 月 2 日,减持时间过半,君润恒旭未减持公司股份。
2019 年 10 月 24 日,公司收到君润恒旭的《股东股份减持告知函》,截止 2019
年 10 月 22 日,减持计划已期满,股东君润恒旭未减持公司股份。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期满,股东君润恒旭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差异。
3、股东君润恒旭不属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君润恒旭出具的《股东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