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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晖电气: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19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18-026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4日以邮件

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会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

知》,2018年4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公司(郑州经济技术

开发区第五大街85号)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文彪先生

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

报告的议案》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冯冬青先生、邱求元先生、李留庆先生,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书锋先生、罗勇先生、马正祥先生均已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17年度内部

控制鉴证报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及相关独董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2017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民生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及相关独董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6.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17年

度报告全文》、《 2017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总

收入人民币20,420.73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3,325.40

万元。《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

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的经营情况进

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

会师报字[2018]第 ZE10558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

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9.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审计

机构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聘请立信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

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公司拟续聘立信承担我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18年度公司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审计

机构的议案》及相关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

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253,997.00元,按10%提取盈余公积后,加上年初

未分配利润145,412,573.38元,减去2017年度分配2016年度现金股利

16,000,000.00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59,343,742.70元。公司拟以2017年

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

税),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

增6股,共计转增48,000,00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由80,000,000股增加为

128,000,000股;除上述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金转增外,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

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和《2017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

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以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18年度公司董

事、监事薪酬方案以及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以及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1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

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1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

    2018年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自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

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16.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17.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2017年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