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一号科研楼7栋1-6层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苏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63,961,938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135,312,808股的47.2697%%。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63,837,438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135,312,808股的47.1777%;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124,500股,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135,312,808股的0.092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人数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124,50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135,312,808股的0.0920%。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124,50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135,312,808股的0.0920%。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961,8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4,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19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8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二)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选举李苏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李苏华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3,855,43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335%,李苏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4.4578%。
2.02选举杨水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杨水森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3,855,43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335%,杨水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2.03选举晏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晏明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3,855,43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335%,晏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4.4578%。
2.04选举区健镔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区健镔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3,855,43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335%,区健镔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4.4578%。
2.05选举黎敬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黎敬良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3,855,43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335%,黎敬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4.4578%。
2.06选举陈艳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陈艳梅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3,855,4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335%,陈艳梅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18,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4.4586%。
(三)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选举庄志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庄志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3,855,43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335%,庄志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4.4578%。
3.02选举麦志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麦志荣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3,855,43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335%,麦志荣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4.4578%。
3.03选举徐勇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徐勇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3,855,4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335%,徐勇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18,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4.4586%。
(四)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4.01选举刘国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刘国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3,855,43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335%,刘国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4.4578%。
4.02选举林志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林志萍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3,855,4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335%,林志萍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18,0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4.465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红雨、郑婕。
(三)结论意见:律师认为,美芝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提案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股东大会规则》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0 日